「跨性別」聲明 (雜誌 #e+娛樂 專欄 #斷背山下 90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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「跨性別」聲明

早前一名25歲性別認同為女性的跨性別人士,在大圍站跳橋身亡,部份傳媒將事主形容成「有性別認同障礙、愛穿女裝的男子」,事件揭露香港社會及主流傅媒對跨性別人士的不理解狀況,另提供香港媒體對這方面的指引不足,也值得大家關注。



事主在輕生前於社交網站的最後留言裡寫到:「每天都質疑能否活下去的我,每天醒來都偷偷地在被窩裏哭泣的我,每天看著世界如常運轉仍覺得格格不入的我,每天都在扮演別人心中角色的我。要準備離開這個世界了,對不起。」這段留言不僅是死亡的預告,更清楚描繪了「她的性別角色難以獲得社會接納」的情況。

事件令部份團體發起了一項以《香港跨性別人士因不獲社會接納而輕生的聯署聲明》我節錄了部份他們要求:

政府
1. 盡快完成《性別承認法》的立法工作;
2. 以符合聯合國人權標準的方式修定法例,保障不同性別,包括跨性別、雙性人等獲得平等對待;
3. 制訂跨性別政策,當跨性別人士於被搜身、拘留、監禁等情況時,獲得公平和符合人權標準的有尊嚴對待;

個人
4. 當有需要檢查身份證明文件時,尊重私隱,避免向其他人透露其身份證明文件上顯示的性別,以減少跨性別人士遇到尷尬和遭受歧視。
5. 如果真確有搜身的必要,請以「與當事人性別認同相同性別的人士進行」(例如請男警員不要觸碰「性別認同為女生」者的胸部)。

至於記者處理跨性別新聞的時候,應該用甚麼字眼?雖然近年外國跨性别人士喜歡用沒有性別意味的「they」來取代「he or she」,但華語媒體用「他們」取代「他或她」又不太適合,故有人提議用無性別的「TA」取代,但華語新聞加插一個英文拼音,感覺不合文法,這方面似乎有待硏究。

除了傳媒報導的問題,有跨性別人士因其性別身份而被趕離家園、受到無理解僱和難以尋獲工作、出入境時被拘留、難以開設銀行戶口、在街上或使用廁所和更衣室時經常面對暴力、恐嚇和騷擾、遇到危難時難以獲得庇護服務等,以上全部都是香港跨性別人士每天會遇到的排斥與歧視。

我在這專欄解釋了數次有關大眾對跨性別人士的不同疑問,希望大家可出點力填寫以下表格加入聯署:https://goo.gl/forms/2yiQkx7LfkC1JV392